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5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弘扬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强化教育引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节点”作为“考点”,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警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改进作风。
二、严明纪律,弘扬文明风尚。清明节期间,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报销私人祭扫费用或公款为探亲、祭祀的亲朋好友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名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确保廉洁、文明、节俭过节。
三、强化监督,持续正风肃纪。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