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解决涉及学生重大问题,进一步规范学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与利害相关的各种可能导致较为严重后果的有关情况。包括:学生擅自离校、情绪异常、打架斗殴、网络舆情、群体集会、火灾、金融诈骗、危急疾病等。
二、报告程序:事件发生后,辅导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副书记报告,学院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向学生工作处报告。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紧急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等紧急事件,辅导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将信息分别报告学生处和学院领导。
三、报告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凡学生事件均要求事件单位要有书面报告。对于涉及学生意识形态、人身安全、危急疾病等紧急事件要求要在第一时间内可用最快方式报告。
四、报告时限: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急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辅导员和学院要在知晓情况后立即向学生工作处上报,其它情况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
五、报告主要信息:报告报告主要内容要包含人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应急措施、与家长联系情况、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六、责任追究:凡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类事件特别是负面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的,依规追究责任。
伟德betvlctor体育官网学生重大突发情况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