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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校企合作(校友)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发挥校友资源优势,推动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现决定建立校企合作(校友)联络员队伍。请各学院按要求报送联络员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职责

1.负责对接本学院校企合作及校友资源整合工作;

2.收集并反馈校企合作需求,推动项目落地;

3.协助组织校企对接活动、校友交流活动;

4.定期报送校企合作、校友活动动态及成果。

二、报送要求

1.推荐人选: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名分管校企合作(校友)工作的处级领导和1名联络员,建议联络员选择熟悉产学研合作或校友工作的科级干部担任。

2.信息填报:填写《校企合作(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报送时间:请于04月18日前将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hhzyxyb@lit.edu.cn

三、其他说明

学校将定期组织联络员培训及工作交流会。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65929368

附件:校企合作(校友)工作联络员登记表.docx

校企合作工作处(校友办公室)

2025年04月14日